一直以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从2008年9月开始,该局推出四项举措对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行动中共检查单位182户,处罚3户。
一是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确保两节食品安全。开展了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内小餐饮业等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级各类餐饮单位81户,其中学校食堂41户,食品店31户,校内小餐饮店9户,并组织开展了餐饮具监测工作。二是加强学校采购食品原料的管理,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针对学校食堂及校内小餐饮店开展了一次猪肉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学校在采购猪肉时能索取供货方相关资质证明及猪肉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三是通过开展食品卫生公示和创A级食堂,有效地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开展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卫生公示工作,重点就各单位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人员、食品加工间环境以及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卫生质量、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台帐等问题进行检查,并现场公示检查结果,明确告知该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帮助学生选择安全卫生的就餐场所。目前已全面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公示工作。2007年底,共有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获得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称号,目前已有10余家学校食堂提出了申报“A”级单位的要求,近期该局将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现场会,通报公示结果和布置今年“A”级单位评审工作。四是整治学校内食品零售店及校外摊点,充分发挥学校自身卫生管理在食品安全中作用。共对大中专院校内的43家小型食品店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未见“三无”产品或过期变质产品。
日前该局还联合相关学校管理人员对校外销售食品的流动摊点进行了检查,取缔1户盒饭销售摊点,同时要求学校管理部门应加强食堂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卫生和服务质量,对在校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学生不要在校外不卫生的流动摊点就餐。 (马鞍山市卫生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