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完成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市级督查工作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广安市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执业行为,广安市卫生局在9月进行了市本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为了解全市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的开展情况,于1013-17日开展了了专项工作的督查。

本次督查采用交叉检查的方式,以每个区(市县)为一检查组,由区(市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卫生执法支队监督员为副组长兼联络员,业务熟悉的2名执法人员及2名母婴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组成执法小组和专业技术小组。检查组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执法检查指南及评分细则》和《母婴保健技术重点环节检查要点》,通过看现场、阅资料、查证件等方式逐项进行认真测评,对检查中临时发现的问题及评分标准的掌握上及时沟通,对依法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取证,每组检查结束后及时与当地卫生局及被检查单位进行情况通报。1013-15日,检查组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完成了对全市9家县级医院(中医院)、5家县级保健院、5家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5家民营医院等共24家医疗保健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

通过本次督查,发现各区(市县)在前期都认真组织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摸清了该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许可和技术服务开展的现状和存在的共性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广安市卫生局要求区(市县)卫生局督促各单位进行整改、于下月中旬前汇报整改情况,并要举一反三加大医政和母婴保健执法监督的力度,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全市人民的安全就诊做好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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