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省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工作全面、及时开展,有效保障我省幼儿和学生用奶安全,预防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国庆”节期间饮食卫生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9.15会议指示和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餐饮业消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自今日起,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分三个督导组,分别对保定、廊坊、唐山、沧州、邢台、邯郸等六市的托幼机构、学校集体食堂的乳制品以及城乡结合部、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业等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供应的鲜奶及奶制品清理整顿情况,包括:逐项登记是否供应乳或乳制品,是否有含三聚氰胺的乳或乳制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含三聚氰胺的乳或乳制品品种及数量。
督导检查餐饮业的内容一是卫生许可和量化分级情况,二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个人卫生,三是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及管理情况。四是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存储、加工、冷藏、销售;五是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具清洗是否洁净、是否消毒,存放是否得当;六是食品添加剂和有毒有害物质是否专间或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