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卫生监督局实行“八项免责处罚”新举措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食品、饮水、餐饮、浴池等卫生监管事关百姓身体健康;医疗服务监督、职业卫生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安徽省蚌埠市卫生监督局认真学习贯彻市委陈启涛书记提出的“四个破除”,反复梳理卫生监督执法“旧观念、旧思维、旧习惯和旧作风”,从维护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更好地从保障百姓健康角度,实行了“八项免责处罚”新举措。

2008年以来,蚌埠市卫生监督局以“解放思想,加快发展”大讨论为契机,以“卫生形象建设年”为载体,持之以恒秉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理念,完善卫生许可一站式受理,严格执行“两告知一签字”制度,建立食品卫生信息公示、卫生监督执法稽查、规范自由裁量等制度,科学打造规范卫生许可、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实施处罚三大环节,全方位构建百姓食品餐饮、饮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安全平台,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行医216户次,确保群众医疗安全。1—7月,出动卫生监督员3200人次,车辆421台次,完成国家卫生部下达餐具、饮水、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各项监督执法计划16项,监督检查覆盖面达100%,餐饮、食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大中型公共场所监测率达98%,杜绝了重大食品、饮水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如何为蚌埠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蚌埠市卫生监督局通过学习贯彻,反复讨论研究,提出“八项免责处罚”新举措:对企事业单位,未履行“两告知一签字”制度的,自我改正,不处罚;对视频监控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督促整改,不处罚;被监督管理单位首次执法发现单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上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补办,不处罚;餐饮单位一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再次出现轻微违法行为时,整改警告,不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对非牵涉到食品安全与医疗安全领域违法行为,认真整改,记录在案,不处罚;招商引资单位首次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警告,不处罚;健康相关产品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规定,积极整改的,限期整改,不处罚;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食品生产等经营的下岗人员首次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整改,不处罚。

为保证“八项免责处罚”措施顺利实施,有效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安徽省蚌埠市卫生监督局还建立了卫生监督应急机制、处置预案和专业应急队伍,实行卫生监督应急24小时值守制,及时处置食品、饮水、医疗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作了宣传《食品卫生法》通俗易懂卡片,普及卫生法律知识,增强企事业单位自觉守法经营意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安徽省蚌埠市卫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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