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依法加强大型医疗机构监管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今年以来,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按照“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活动要求,探索实行大型医疗机构“七查法”,依法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已监督检查省级注册医疗机构18家,抽查执业人员664人,病历570份,处方1570份,问卷调查2136份,发现问题711条,下达监督意见书68份,被查单位无异议。该所的主要做法:

一是医院自查。制订印发《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基本标准》,由被查单位对照标准要求,先行自查自纠。

二是暗访夜查。对医疗机构进行暗访和夜查,摸清真实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夜间值班、门急诊人员资质。

三是问卷调查。现场抽取门诊、住院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感到不放心、不方便、不满意的问题。

四是综合检查。检查组由医政监督、放射卫生、传染病监督、食品卫生等专业人员组成,针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技术、病历管理、处方管理、实验室管理、临床用血、传染病管理、放射卫生、食堂卫生等进行全面检查,覆盖现行医疗机构管理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是专家评查。针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实验室管理等法规、规章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抽调医疗专家进行相互评查,增强执法的针对性、专业性。

六是反馈核查。检查结束后,书面反馈检查结果,指出违法问题,说明法律规定,提出监督意见,听取陈述申辩,核实检查结果。

七是整改稽查。在法定整改期限完结时,再对被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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