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奥运场馆运行和城市运行卫生保障有依据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举世瞩目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为保障奥运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天津市卫生局7月22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等5个文件,以全面落实奥运场馆运行和城市运行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津卫执[2008]280号)分别对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CDC、市卫生监督所、市CDC提出了24值班及工作日报、加大检查力度、成立应急队伍、处理投诉要求、特殊时期特事特办、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食物中毒防控等提出10项要求。

《关于抽调部分区县卫生监督员及车辆装备参加奥运城市运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津卫执[2008]281号)决定在奥运期间抽调15个区县卫生监督员及车辆装备,由市卫生监督所统一调度、安排,参加奥运城市运行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关于开展奥运会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津卫执[2008]282号,是为了落实卫生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饮用水卫生监测指南》,开展奥运期间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关于印发2008年奥运会天津足球赛区天津赛场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津卫执[2008]283号,结合天津赛场(水滴)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有关赛场内食品卫生管理方面的规定。

《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卫执[2008]284号),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的要求等。

5个文件原文,已在《天津卫生监督网站》政务公开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全文刊登。

                                                                                       天津市卫生局奥运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