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2020-11-18 14:4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

2008年,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转入常态工作后,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全力抗震救灾,确保“灾区大灾之后无大疫”,全力做好奥运保障卫生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8〕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监督工作,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非法行医问题反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1月至7月,全所共受理非法行医举报案件35起,其中上级交办案件3起,举报信4封,接听非法行医投诉举报电话28个。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交办单17份。针对举报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8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8起,责令停止执业活动3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15起。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通过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等配合,多科室协作,以案件查处为突破口,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重,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治本之策及长效机制的建立。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通过制定并下发《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受理非法行医举报案件工作制度》(吉卫监所发[2008]40号),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进一步重视投诉举报,狠抓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巩固来之不易的专项整治成果,使老百姓能够得到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服务市场的长治久安。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监督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将针对薄弱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严控各类非法行医的发生。

(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