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日至4日,云南省卫生监督所召开了云南省卫生厅发证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各医疗机构分管放射诊疗工作的副院长及放射防护负责人共132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谢馨莹同志结合该省放射卫生监管现状,对进一步加强全省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全省放射诊疗活动提出了工作要求。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林晓丹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全省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
会上传达了《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参会人员进行了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详细讲解了《放射诊疗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申办及审查的程序,并就放射诊疗的许可、放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等问题作了明确要求。
通过培训,参会人员进一步了解了有关放射卫生监管的知识,对进一步规范该省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