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监督抗震救灾应急队制定灾区基本卫生要求

2020-11-18 14:4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四川省卫生监督抗震救灾前方报导组 谢文忠)贵州省卫生监督抗震救灾应急队5月21日到达彭州市以来,全力投入确保灾区卫生安全,确保大灾后无大疫的战斗中,他们一方面加强卫生监督、指导、帮助;一方面创新型工作模式,针对灾区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卫生要求。

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贵州省卫生监督抗震救灾应急队经过充分讨论、提炼,于6月6日制定了《地震灾区食品存放基本卫生要求》、《地震灾区集中供水点基本卫生要求》、《地震灾区建筑工地食堂基本卫生要求》、《地震灾区村卫生室传染病防治基本卫生要求》,每一个要求均用简洁、易懂的语言列出5至7条关键环节的基本要求,文字在200字左右,即使未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看后也能进行操作。如《地震灾区集中供水点基本卫生要求》共六条:“一、明确专人负责集中供水点的管理和消毒;二、水源取水口必须密闭,30米内禁止设置厕所、垃圾堆及填埋场;三、饮用水和须进行消毒,加入消毒剂30分钟后对余氯进行测定,达到0.7mg/L方可供水;四、必须每天对余氯监测结果进行登记备查;五、采用其它方式消毒的依照相关要求处理;六、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同时还给每个集中式供水点配备了一个余氯比色盒和能进行300次测试的试剂。

6月7日,已对所监督的彭州市通济镇的8个集中供水点、1个食品集中存放点、20个村卫生室、8个建筑工地食堂,统一制作了卫生基本要求,并配备了相应的登记本、检测用品等,共计投入约5000元。

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要求,一方面使各个卫生监督小组在执行任务时有一个统一的尺度,另一方面使灾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尤其是那些临时参加卫生工作的人员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基本卫生要求。三是关键环节明确、重点防控措施落实,每一项卫生要求都抓住几个重点环节,而不是像平常卫生监督工作一样面面俱到,既切合灾区目前的实际情况,又有利于保障卫生安全。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