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管理新模式,提高供水单位自身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效能和水平,有效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2007年全省各地组织开展了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供水单位的组织制度、卫生管理、环境与消毒设施、水质检验及水质质量等情况对其进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按信誉度高低依次分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评定的等级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管理。
各地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专门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小组,统一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有序地开展辖区内饮用水供水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各级卫生部门对辖区内的供水单位进行了动员和培训,并加强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力度。根据《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的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使供水单位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改进水处理工艺、加大消毒等设施的投入,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同时,各地及时做好了量化分级管理资料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2007年度,全省参加量化分级评定的供水单位239家,占全部发证单位的40.8%,其中上报评定A级的87家。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评定A级的87家供水单位按照标准进行了现场复核,第一批69家供水单位被评定为A级单位。
今年,我省继续推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并将其作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有益尝试,加大监管力度,把问题较多的、群众反映较大的供水单位作为卫生监督监测的重点,提高供水单位的守法意识、自律和诚信水平。不断提高饮用水质量,使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浙江省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