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卫生部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市地震灾区饮水卫生安全,2008年5月28-29日,重庆市监督所对受灾较重的梁平县、垫江县、南川区、万盛区等4个区县的饮用水卫生,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指导,当地供水设施受地震灾害影响不大,供水情况比较正常,灾后无水性疾病发生;监督员重点对自来水公司所属水厂及梁平县文化镇供水站等5家水厂的灾后水质卫生状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各水厂领导对灾后的水质卫生相当重视,各类制度健全,源水未发生明显变化,各自来水公司有专门的检验室,设备比较齐全,能开展一般常规项目的检验,使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均符合有关要求;梁平县文化镇供水站水源水为溪河水且水质较差污染严重,使用净水剂和消毒剂分别为聚氯化铝和漂白粉,2个清水池上面均用塑料薄膜覆盖,现场检测出厂水余氯为0.35mg/L,末梢水余氯为0.23mg/L,较2008年5月14日检查时有较大改进。
同时,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检测水质的频率和网点偏少;净水剂和消毒剂投放量不足;消毒剂投加位置错误;二氧化氯余量检测方法不对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强调增加水质检测频次,增加检测网点,正确使用净水剂和消毒剂,检测方法不正确的,立即按国家标准方法进行水质检验,确保饮水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重庆市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