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通知,要求于4月中旬至7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主题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急慢性职业中毒”的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重点整治范围为生产、销售、使用或产生有机溶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重点整治行业为煤矿、化工、纺织、建材、冶金、塑料制造、印刷、造纸业等。重点保护人群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和从事工业劳动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检查内容为企业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系统建立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配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制定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情况,控制、消除急性职业中毒隐患的其他措施等。
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将专项整治任务逐级分解,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案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处理,决不手软。对化学品危害严重,造成劳动者职业病发病严重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进行舆论宣传。向企业和劳动者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法制意识和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对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要积极进行突出报道;对拒不接受监督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用人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