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六周年宣传活动周。为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深圳市各级卫生部门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4月27日,深圳市卫生局组织举办一场大型的职业病防治论坛和现场咨询活动。活动当天,邀请覆盖范围广泛,深受广大外来劳务工喜爱的深圳广播电台主持人与市、区卫生局及相关部门领导、职业病防治专家、职业卫生监督专家、企业代表、劳动者代表等座谈并通过电台现场直播,旨在营造氛围,深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知识。活动周期间,各区、各街道积极开展广泛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图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录音音像、组织专家咨询、接受劳动者投诉等形式的活动外,还采取加强培训、发布预警通告、温馨提示、工作岗位设立警示标识等措施来加强工人的防护意识。
除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外,日常工作中,卫生部门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预防职业中毒知识宣传也常抓不懈。针对一些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意识薄弱,不履行职业健康保障义务,一些工人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情况,该市卫生部门对企业和工人重点抓培训,一是集中举办培训班;二是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企业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三是针对部分企业主不懂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的行为,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对不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企业敲警钟,促进企业自律;四是针对劳动者多为农民工,很少看报、听广播等特点,在他们聚集的地方、工作场所和宿舍,做好“温馨提示”,及时提醒劳动者注意防范职业危害因素威胁。
自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正式施行以来,深圳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在不断加强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初步建成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诊断治疗体系,构建了市、区、街道三级职业卫生监控网络,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促职业卫生规范管理等措施,探索建立该市职业卫生监管长效机制,使职业病严重危害因素得到进一步控制,职业病发病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该市卫生部门大胆探索新思路,采取“分类管理,重点监控”的监督模式,将辖区企业划分成“1-2-0”三大类,“1”代表重点监控企业,“2”代表一般危害企业,“0”代表基本无毒害企业。重点监控企业是指容易发生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包括所有超标企业,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二氯乙烷使用企业,产生粉尘的宝石加工企业,部分正己烷、苯系物使用企业及铅、镉等重金属危害严重企业。日常监督中加大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督频次,抓住主要矛盾,提高监督效率。(深圳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