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深圳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市卫生监督机构4月24日起,统一开展为期一个月,代号为“医安行动一号”的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整治七大突出问题:一是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临床或医技工作的行为,检查医师、护士、药房调配处方药剂人员的相关执业资质;二是重点检查社会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否注册在本医疗机构并亲自主持医疗工作,对负责人未变更注册或长期不在本机构亲自主持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应严肃处理;三是打击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重点对超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包括超范围开展助产技术服务项目、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项目进行查处;四是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对医疗机构的违法宣传册、宣传单、户外广告进行清理;五是规范社会医疗机构的名称,重点对门诊部冒用“医院”或“某某中心”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六是严厉查处医疗机构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报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医疗设备;七是对辖区内的无牌无证行医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无牌无证行医机构及时移送城管部门处理。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旨在督促社会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提高诚信行医的自觉性,主动抵制各种形式的违法行医行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医疗机构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对于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专项行动分为辖区整治和总体评估阶段。第一阶段市、区、街道监督机构分别召开各自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负责人的宣贯大会,传达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精神及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并分别对各自辖区内所属的医疗机构,进行地毯式的全面清查整治;第二阶段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市、区、街道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员对全市的社会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抽查将采用交叉检查、辖区处理的方式进行。通过突击抽查对第一阶段的专项整治的七个方面内容进行总体评估;市卫生监督所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全市卫生监督所所长会上予以通报,同时将整治情况向社会公告。 (深圳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