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外及该市因误用、误食亚硝酸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且有上升趋势,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加强亚硝酸盐使用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为成功举办2008年(残)奥帆赛打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加强亚硝酸盐销售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餐饮单位禁止购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包括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的食品添加剂)。接到通知后,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及时转发,并立即组织开展了餐饮业亚硝酸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截至日前,已监督检查餐饮单位160余家,未发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的餐饮单位。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了各类食堂、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烧烤店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开展现场快检,尤其加大了对有肉类烧烤、酱卤肉加工等经营项目的餐饮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的餐饮单位。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单位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松懈,加工经营过程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并且在炒菜和烧烤肉时违规使用色素等添加剂。为此,卫生执法人员除责令限期整改外,对5家违法情节较重的单位立案查处。检查的同时,卫生执法人员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禁止购买、使用和存放亚硝酸盐(包括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的食品添加剂),确保不发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对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使用亚硝酸盐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厉查处,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整个城市的餐饮卫生安全。(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