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每年的四月举行。今年浙江省卫生厅举办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暨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启动仪式在嘉兴举办。今年的宣传周主题是“工作.健康.和谐”,以“外来务工者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重点宣传人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至今已有6年。6年来浙江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培训企业负责人2.2万人次,劳动者30万人次。每年检查企业数约11000多家,每年行政处罚额500多万元。2006年浙江省卫生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使用指南》。至今全省已有4304家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全省现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03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机构4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27家,覆盖全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
目前,该省的职业病危害形势仍相当严峻。至2007年底,全省已申报主要职业病危害企业25761家,接毒接害工人数约557338人,累计发生尘肺病15126例,2007年新发职业病311例,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一些老企业因设计不合理,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明显不足和滞后,治理非常困难,存在严重的职业病危害隐患。新的职业病危害企业未经卫生审查,还在不断建设,产生新的职业病危害。另外,近年来,因职业病争议的信访、投诉事件呈快速增长趋势,职业病问题已逐渐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今年,全省开展了“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专项行动。开展此行动,旨在通过对万家企业的宣传培训、行政指导、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行动,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达到以下行动目标:万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得到基本落实;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专项行动以粉尘、苯、铅、二甲基甲酰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采矿、铸造、石棉制造、制鞋、彩印、蓄电池、制革、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企业为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卫生监督员深入企业现场,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广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促进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自律。同时,将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行动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份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和现场检查,宣传教育,告知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随后,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落实整改意见的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第二阶段:10月份,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对各县(市、区)的专项行动进行指导和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不落实整改意见的违法企业。
第三阶段:11月份,省卫生行政部门将会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督查验收,重点是对前二阶段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职业病危害隐患,仍不落实整改意见的违法企业进行重点督查,依法处理,切实落实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浙江省卫生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