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举办放射诊疗许可培训班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帮助医疗机构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申报准备工作,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程序性规定》的要求,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于2008年3月20-22日在南昌举办了省卫生厅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单位的放射诊疗相关政策法规培训班。

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周菁同志在培训班上就此次办班的背景和目的作了讲话。本次培训班系统讲解了放射卫生相关法律制度、政策规定以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具体程序、申请资料准备、现场监督审查重点等内容。

此次培训的对象为放射诊疗机构负责人和负责放射诊疗许可申报工作的有关人员,各设区市卫生监督所的部分卫生监督员也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上,学员们反应热烈,互动性强,并与授课老师讨论交流问题,一致认为培训班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对放射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具体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对今后顺利开展全省放射诊疗许可的发放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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