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部分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奥运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近日对保定、廊坊两市以及京津周边6县区的9家医疗机构和8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了传染病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医疗机构迎奥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包括应急预案、预检分诊、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灭菌效果监测评价、院内感染、医疗废物处置、污水处理等内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迎奥运、保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筹备工作、传染病应急队伍的组织建设、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管理、疫苗管理、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置等内容。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同时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对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和实现“迎奥运、保安全、保民安”的工作目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围绕“迎奥运、保安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医疗救治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并将扩大范围对北京、秦皇岛周边医疗、疾控机构等进行进一步监督检查。(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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