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监督机构完成2007年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7年,为了改善吉林省各地口腔诊所泛滥,不按审批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人员资质不够、消毒不规范等情况,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吉林省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吉卫监所发[2007]16号),并按照文件的工作部署,采取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自查及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督查的方式,于2007年12月完成了全省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

一、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吉林省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认真落实全省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部署,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把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年打非工作的重点,有力地打击了口腔诊所的违法行为。各地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大案要案进行曝光,并根据实际情况,注重细节,开展符合本地区特色的宣传工作。通过专项行动吉林省查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5000余人次,出动监督车辆900余台次,监督检查口腔诊所1650多家,其中警告298家,责令改正472家,罚款18.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暂停执业人员196人,暂停执业机构166户,吊销执业证书35户。

根据文件要求,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07年9月至10月,对全省9个地区的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每个地区检查市(州)所在地10家口腔诊所,并在每个市(州)随机抽查1个县(市),每个县(市)至少检查5家口腔诊所。对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成各市(州)卫生监督机构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到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在本次督查过程中,共计检查口腔诊所150家,其中关门17家,实际检查133家。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的43家口腔诊所进行了行政处罚,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家,取缔无证行医1家,占实际检查口腔诊所总数的33.83%,处罚金额共计3.67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几年来虽然经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关掉了一批违法机构,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查处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但是,受利益驱使,非法开展口腔诊疗活动仍然存在。一是有些口腔诊所擅自聘用无口腔行医资质的人员从事口腔诊疗活动坑害患者;二是仍有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行为;三是个别口腔诊疗机构存在助理医师独立执业、口腔技师(工)独立完成临床工作行为;四是个别机构利用镶牙所的名义进行口腔诊治活动;五是消毒管理不规范,部分口腔医疗机构中,进入病人口腔内的诊疗器械不能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一次性医疗用品不毁型,医疗废物不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了深入开展口腔诊所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规范口腔医疗市场的长效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严把审批准入关,决不允许不具有口腔行医资质的人员、机构进入口腔医疗服务市场;严把校验关,决不允许医疗机构超范围或出租、承包科室进行口腔诊疗活动。2、健全综合执法组织机构,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形成覆盖城乡的综合执法网络体系,完成对各类口腔机构的经常性监管。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日常监督执法频次和加大执法力度,与公安、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通过专项行动,结合日常监管,重点打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口腔医疗服务市场。4、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对重点违法案例进行曝光。通过宣传,教育群众,明晓非法口腔诊所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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