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由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长李熙为组长,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部等部门有关领导、专家11人为成员,组成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第二督查组,于2007年12月19-22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直接访谈和基层实地抽查的方式,对重庆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组首先听取了重庆市人民政府谢小军副市长对全市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李熙组长听取情况汇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重庆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采取疏堵结合、打建并举、标本兼治等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血液安全形势有了初步好转。在整治医疗广告、规范许可审批、建立医疗机构监督档案等工作中作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李熙组长同时指出,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由来已久,不是靠一个专项整治就可以解决的,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惕,一定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劲,力度上不减弱,继续巩固和深化现有成果。特别要继续做好大要案的查处工作,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更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频次和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防反弹。
督查组随后对重庆市合川区、涪陵区、九龙坡区3个区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对卫生部今年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16家医疗机构、1家计生机构、1家血液中心、2家中心血站、1个采血点及3家卫生监督机构。
从督查情况看,3个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突出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九龙坡区将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加以部署落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区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处理医疗纠纷,防止“医闹”无理取闹,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并纳入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二是打击非法行医执法力度大、查处了一批案件,2005年以来,涪陵区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0多户次,立案查处326起,罚款80多万元,没收非法所得8万多元,暂停执业活动1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三是非法采供血整治成效显著,临床用血规范安全。重医大附一院严格实行床旁血型核查制度,避免了多次输血事故发生。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标本兼治,探索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种舆论工具,采用多途径、多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件,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全市各区县还积极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探索建立了一些长效机制。
同时,督查工作中也发现一些地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仍然不平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区黑诊所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医疗机构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督查组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具体指导,对共性问题提出了建议,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重庆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继续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变“专项行动”为日常监督,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重庆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