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六项举措,认真履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责。
一是按照全市基层公共卫生建设的总体部署,各区卫生监督所积极安排专业人员下沉到街道,参与组建公共卫生分中心。目前各区县卫生监督所共有124名卫生监督员下沉,并在街道的支持下组建卫生监督检查员、公共卫生信息员等队伍,全市共设立检查员167人,信息员789人。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强化了区政府、街道的责任,实行食品卫生属地化管理,弥补了卫生监督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城乡结合部的卫生监督工作薄弱情况,锻炼了卫生监督一线执法队伍。
二是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把好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准入关。今年以来,该市卫生监督所多次召开全市卫生许可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从严准入。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目前,该市学校食堂全部完成信誉度等级评定。
三是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制度,切实把好食品原料进货关。该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建立台账,并设专人管理。同时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食用油的管理,杜绝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食品的行为。
四是加强部门合作,强化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会同教育部门、建设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卫生行政监督和行业卫生管理的综合作用,有效地消除了食物中毒的隐患,保障学校、建筑工地食品卫生安全。到目前为止,全市未发生一起学校、建筑工地食物中毒事故。
五是认真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大餐饮业卫生监督力度。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餐饮单位的培训,强化对餐饮加工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上半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对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的388户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没款57万元。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