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卫生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
为做好200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川卫办发电[2007]46号)精神,于2007年11月2日联合成都市和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成都市中、小餐饮较为集中的金阳路金沙社区开展了以“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为主题的《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
省、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的24名执法人员在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围绕“关注餐饮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的主题,面对面地解答消费者的疑问、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举报投诉。四川省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接受记者的采访,强调了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宣传现场展出了内容丰富的展版20张,广泛宣传了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公示制度、近期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等内容;展示了违法定型包装食品样品30多个、剧毒蕈类标本2个、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食品卫生知识以及如何预防食物中毒等宣传资料2000多份。
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还派出资深的食品卫生监督员与成都商报共同设立了食品卫生热线咨询电话,接受消费者的电话咨询和投诉。并向社会提出在今年年底前达到 (1) 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的行为;(2)餐饮单位、学校和幼儿园食堂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3)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4)重点食品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 (5)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6)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四川电视台、四川经济日报、经济30分及成都晚报、商报等十几家新闻媒体对《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跟踪报道,实时向社会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