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开展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职业卫生专项执法...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矿山及有关涉尘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卫法监字[2007]48号)要求,江西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近期在全省统一开展了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简称“四小”企业)的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全省“四小”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及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情况、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截至8月20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247人次,出车916车次,监督检查“四小”企业2489家,其中小砖窑1144家、小煤矿300家、小矿山549家、小作坊496家。检查中涉及劳动用工人员56889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38687人,接触粉尘27340人,体检1826人,诊断职业病人数2例,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企业903家。

通过检查发现江西省“四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形势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用人单位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治知识缺乏;(2)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比例较低,只占3.2%;(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情况不尽人意,有的单位甚至未提供;(4)作业场所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进行监测;(5)用人单位未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针对以上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将加强对“四小”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有效地开展对“四小”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和广大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该省“四小”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江西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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