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明显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5月下旬至7月底,山东省统一开展了中小企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自5月下旬起,集中监管力量,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特别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此次活动中,各地将专项整治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有机结合,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基层,规范了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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