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部、省关于切实做好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总体部署,青岛市卫生监督局在青岛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协同劳动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工商、安监、工会等九部门,组成六个联合检查组,于7月26日至8月16日对全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

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市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都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局(所)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卫生监督人员采取分区划片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小砖窑、小灰窑、小矿山、小作坊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切实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到位、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排查彻底。各区(市)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把专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根据辖区内小矿山、小作坊等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的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督促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进行健康检查,对因接触职业危害造成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安排诊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截至8月16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50余人次,共监督检查“四小”单位261家,安排健康检查1778人,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给予警告101家,立案处罚2家,罚款10万元。市及各区(市)都开通了专项行动案件快速通道,对专项行动查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查处、快处理,切实做好执法到位。

为及时解决专项行动遇到的问题,市及各区(市)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采取登门送法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企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规范“四小”单位管理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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