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采取多种措施规范全省放射卫生业务档案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放射卫生防护档案建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辽宁省卫生监督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放射卫生业务档案统一管理工作。

放射卫生业务档案管理是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能够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各阶段放射工作的状况和变化情况,是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

自1993年以来,国家放射卫生法规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范围调整,每一次调整后,放射卫生档案的内容都将进行调整和完善。去年,国家对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抓住契机开展了放射卫生业务档案统一规范管理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放射卫生业务管理档案工作的通知》的专门文件,要求各市做好放射卫生业务管理档案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在全省放射卫生监督员工作会议上,针对新放射卫生防护业务管理档案的模式、新增内容等对全省放射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三是深入各市指导放射卫生业务档案统一规范管理工作。

放射卫生业务档案统一规范管理工作的开展,将为加强放射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为全省放射诊疗许可证换发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全省放射卫生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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