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北京市卫生局结合北京市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由药械处、医政处、监督处共同组织安排,结合医院管理年工作,于2007年6月25日-2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对三级医疗机构实行全面检查,各个区县分别抽取2家二级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三级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专家检查组,进行分组检查。二级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局组织相关专家检查组,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检查。
在市卫生局药械处和市监督所的统一部署下,派20名卫生监督员担任联络员,协助各检查组组长对专项检查进行联络督导。检查组成员听取了医院领导的汇报,进行了实地考察,特别是对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业组织建设情况、《处方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医疗器械使用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检查,并认真填写了《北京市医疗机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管理专项检查评分标准》表格。每日检查结束,都将检查汇总结果向院方反馈。
市卫生局药械处和市监督所的相关领导,于2007年7月3日、4日分四组详细听取了各检查组组长和联络员对本组检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各家医疗机构都对本次检查高度重视,均由领导带头,专人落实,对检查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准备;所有的医疗机构均建立了药事和器械管理委员会以及相关制度;药剂科和器械科均有专人负责,人员分工明确;各机构基本都更新了《用药目录》,基本做到了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认真贯彻执行了《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大部分机构都开展了处方点评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处方严格管理,严格按照药品招标采购相关要求进行集中采购;严格贯彻落实设备、器械管理法规、规章,建立健全三级管理结构,严格落实《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
检查也发现,医疗机构中还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如:少数医疗机构没有按照新的《处方管理办法》及时更新《用药目录》;很多医疗机构虽然成立了药事和器械管理委员会,但相关的工作和会议却记录不完善,难以体现出委员会起到的监管作用;几乎所有的二级医院都没有设置专职的临床药师,而三级医院虽然设有专职临床药师,但人数大都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所有医疗机构都对麻醉药和精神药管理非常重视,但还是出现了某些医院药房没有完全做到双人双锁,麻醉药和精神药与普通药品混放的现象;有些医院的处方存在通用名和商品名同时出现在处方上的情况,反映出医院对新办法的理解依旧存在偏差;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网上采购各医院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医院甚至从未开展过网采等。
此次专项检查,市卫生局对全市药品市场秩序和药品使用环节管理的现状有了深入了解,取得了第一手的材料,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认真解决,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北京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