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日有关媒体报道,湖南鼠灾爆发之后,有不法分子将老鼠贩卖到广东省,作为食物原料向消费者供应“鼠宴”。对此,广东省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从把好食品安全关和疫病防控的角度,迅速采取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对餐饮单位经营田鼠类违禁野生动物的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以餐饮单位为重点,对发现经营鼠等违禁野生动物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处;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媒体、网站发布预警等方式加以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三是加强督导,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从7月17日起,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已派出7个督导组分赴肇庆、佛山、韶关、惠州、河源等地开展督导工作;截至发稿时,检查中未发现有餐饮单位有经营老鼠的行为。
目前,我国有常见属种38种,根据不同鼠种较固定的栖息场所,可将鼠分为家栖鼠和野栖鼠两类。但鼠类的栖息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经常随气候、食源等变化而有家、野鼠交窜或者是迁移的现象,由于鼠类的交窜和迁移,使得疫病能在鼠间传播,所以无论是家鼠还是野鼠,身上都可携带多种病原体或有感染病原体的吸血昆虫寄生。人在捉捕、宰杀、进食老鼠的过程中,易通过老鼠抓、咬,吸血昆虫叮咬,鼠血及尿、粪等排泄物污染等途径感染鼠疫、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等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这几种传染病都是国家列入管理的法定传染病之一,由于人类对这些疾病普遍易感,因此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别是鼠疫,病死率非常高,在世界历史上曾发生过几次猖獗的大流行,引起死亡以千万计,被列入国际检疫传染病及我国甲类传染病。另外,由于老鼠一般生存在复杂环境中,其生活习惯,特别是在灭鼠过程中投放的灭鼠药也有可能被老鼠摄入,因此老鼠体内可能会发生蓄积一些有害化学物质,一次性大量进食或长期食用老鼠可能导致人类急性、慢性疾病的发生。
因此,广东省卫生监督所重申:餐饮经营单位不得经营老鼠及其制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该所也通过互联网等媒体提醒一般消费者,所谓“老鼠能滋阴壮阳”、“田鼠的营养价值比鸡肉还高”、“吃一鼠,当三鸡”的说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无论从卫生还是美食的角度考虑,老鼠都不应该被端上餐桌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