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印发2007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07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2007年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战线工作计划,切实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辽宁卫生监督所将组织对全省放射防护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这是辽宁省首次组织对该类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目的是掌握该类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其技术服务行为。
辽宁省现有具备开展评价工作资质的放射防护服务机构19家,具备开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资质的服务机构7家。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变化、人员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评价、体检工作开展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各机构质量控制措施的制定及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等情况。
本次检查于6月份开始,计划于9月底结束。目前检查通知已下发至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