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7日至8日,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受卫生局委托,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评估专家组,对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的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进行了现场技术评估,就此拉开了兵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序幕。在兵团卫生局的领导下,兵团卫生监督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兵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试行)、《兵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兵团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兵团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条件》,将兵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兵团首次职业病诊断机构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评估工作得到了兵团卫生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评估前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领导召集了专家组预备会议,根据兵团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拟定的兵团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标准、考核方案及资质认证现场审核表进行了反复认真细致的修改和论证,确定了工作程序,为考核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在首次资质认证现场技术评估中,专家组通过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现场核查、现场笔试及口试、既往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审查、现场考核、盲样考核等方式,对申请单位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能力、仪器设备及职业健康检查能力、职业病诊断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条件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考核,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了现场技术考核的全程监督。经过现场考核评估,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了专家组的现场审定评估。标志着兵团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掀开了历史的一页。
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2006年,根据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缺陕西,不含西藏),共诊断各类职业病11519例,其中尘肺病8783例,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76.25%,急、慢性职业中毒分别为467例和1083例;各占诊断职业病病例总数的4.05%和9.40%。据不完全统计兵团现有尘肺病人约3000人,已死亡约1000人,近年来,每年约新增尘肺病人80多例、农药中毒上百例,目前有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约45713人,鉴于兵团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现状与社会日益发展的需求,兵团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机构,为兵团职业病危害接触人群体检、诊断及治疗提供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兵团的经济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