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30日,上海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医疗广告服务市场”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中,该市16家医疗机构因发布违规医疗广告受到查处。
加强监管 规范服务 为加强医疗广告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根据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关于贯彻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上海市卫生监督所严格做好医疗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今年1-4月共接受了333家医疗机构的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审核出证206家,共912件,其中影视64件、广播22件、报纸167件、期刊73件、户外426件、印刷品62件、网络45件、其他53件,均在上海卫生监督信息网上公示。1-4月对本市十家主要报刊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医疗广告1076条,违规医疗广告11条,违规率1.02%。
在“清理整顿医疗广告服务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市对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的挂牌、人员资质、大型医用设备配备情况、母婴专项技术开展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消毒隔离情况以及擅自发布户外、网络医疗广告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医疗机构386户次,拟立案查处37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9份,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9份。
区县协同 加强宣贯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也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和内容,并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浦东新区卫生监督署和相关部门组织两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设计制作了关于识别和打击违规医疗广告宣传展板海报宣传单,并通过浦东卫生信息网曝光辖区违法刊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名单,公示辖区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并针对违规医疗广告的宣传和查处情况在媒体多次报道,设计户外、网络医疗广告自查表,要求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主动上交违规宣传物品,开展集中销毁仪式;长宁区自制《安全就医须知》宣传材料向群众发放,指导百姓如何识别违法违规医疗广告,通过问卷调查提高百姓对虚假医疗广告的辨别能力与选择能力,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提供自我保护能力,并将上述宣传在媒体以及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张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监督效应;宝山区卫监部门协同辖区工商部门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的要求做了相应的培训,并与辖区工商部门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沟通、联系,加强辖区内医疗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管理;卢湾区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并成立了由区卫生局牵头,卫生、工商、市容等部门参加的医疗广告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有关情况,分析和研究有关问题对策,使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全面、有效的监督;黄浦区召开了“黄浦区清理整顿医疗广告行动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开展“清理整顿医疗广告”行动工作的进展和质量,部署了行动方案和具体操作计划,分批对参与行动的监督员和辖区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培训。
严格记分 探索机制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市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除进行行政处罚外,还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医疗机构进行不良执业记分。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准确定位,加强医疗机构自身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以此来吸引病人,不要将过多的精力用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上。此外,该市还以《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为契机,加大医疗广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宣传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的自律意识,推动医疗广告发布的诚信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落实对发布违规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记分,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针对专项整治中遇到的网络违规医疗广告取证难、违规广告在外地媒体发布时医疗机构推卸责任、义诊宣传有待规范、无证发布医疗广告屡禁不止等问题,上海卫生监督所将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并完善违法医疗广告的移送机制,对违法医疗广告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并且将逐步实现医疗广告发布监测信息的共享,及时掌握本市医疗机构在外省市发布医疗广告的情况,探索建立本市医疗机构在外省市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查处机制。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