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打击非法行医成员单位例会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2007年4月27日召开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北京市卫生局于5月24日组织召开了北京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马晓伟副部长的讲话内容和陈啸宏副部长作的《保持高压态势,狠抓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的工作报告。向与会同志介绍了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就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的启动情况进行了通报。会议还将市卫生局组织进行的打击非法行医第一阶段工作的督查情况、下一步工作部署以及组团前往上海考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结果做了简要汇报。会上,各成员单位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其中,中医管理局提出相关部门许可信息共享的建议;工商局提出医疗执业行为、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供认定,以及区县卫生与工商部门直接配合不协调等问题。

卫生监督处王义处长代表北京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于鲁明对深入开展此项工作要求:完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管理制度,从办公室做起,要制定北京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逐条落实卫生部文件精神和北京市两个文件精神,细化工作进程,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部门间配合要采取主动参与的态度,主动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应定期向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信息,好的典型经验要向全市推广;关于对无证行医的治理上,监察局应对当地政府责任进行监察,各区县应该主动发现,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联合督查,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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