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农家乐餐饮专项检查 确保“五一”景区餐饮安全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五一”黄金周将至,为加强浙江省“农家乐”餐饮卫生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加工经营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于4月20-25日在全省开展“金箭二号——‘五一’前农家乐餐饮卫生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根据《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对景区农家乐餐饮单位,尤其对在农户家中,食品加工与农户家庭厨房合用,使用柴火灶,内部有基本的功能分区,配备冷藏和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的小型家庭式“农家乐”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周围有无污染源、工艺布局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处理是否分区、基本卫生设施是否具备、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等。

2007年4月24日浙江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会同杭州市、西湖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杭州市梅家坞景区、龙井景区的部分农家乐餐饮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的9家“农家乐”餐饮单位总体卫生状况良好,均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均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着工作服上岗,操作间按功能要求进行基本分区,餐具均进行了消毒;对9家“农家乐”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进行酸价及过氧化值指标的快速仪器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同时,对9家“农家乐”餐饮单位部分工用具、餐具及手的表面洁净度测试,结果多数符合卫生要求。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农家乐”餐饮单位卫生设施不全,如个别单位缺防尘防蝇设施、无肉类、水产、蔬菜专用清洗池,个别单位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清洗不够彻底,表面洁净度测试超过1000(洁净度参考值为300),1家被检查单位仓库冰箱内发现有过期食品,操作间原料堆放比较杂乱,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基础知识掌握也不够全面。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浙江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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