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生监督行动迅速 判断准确 为救治患者赢得宝贵时间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3月29日上午9时05分,浙江永康市卫生监督所接该市西溪镇中心卫生院报告,称:自7点40分开始,陆续有人因头晕、呕吐、乏力等症状到该院就诊,目前共有6人。就诊者自诉早餐均在龙山王海雍小吃店就餐,其中有4名患者出现抽搐、昏迷等较明显的中毒症状已转送永康市人民医院。接报后,该市卫生监督所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派监督员于9点40分到达事发现场。迅速开展卫生学和病人个案调查,协助医院对患者进行救治。

卫生监督人员在第一时间对王海雍小吃店进行了现场控制。询问了该店业主王海雍,实地查勘和了解食品原料的进购渠道和制作加工过程,检查了卫生状况。该店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包子、小吃,负责人王海雍自诉该店未曾存放和使用毒鼠强等有毒物品。调查中卫生监督人员对烧卖、肉包等剩余食品和患者呕吐物进行控制与采样,根据患者临床表现和进食后短时间内发生中毒情况等特点,初步判断该事件系鼠药中毒。为医院有针对性地抢救病人提供了参考。采集的14份样品,立即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下午1点,送检的呕吐物、烧卖、肉包子3份样品均检出毒鼠强;下午4点,在小吃店采集的面粉也检出毒鼠强。

当天下午15时30分止,经当地镇政府、医疗机构主动开展病人搜寻,到卫生院去就诊的人数为57人。就诊人员为村民、外来务工者、学生等。由于当地对毒鼠强的特效解毒药二巯基甲乙胺只有20支,金华市卫生局迅速在全市进行组织,在下午16点,组织到500支特效药,保证了病人的救治。

目前为止,患者已无生命危险,无人员死亡。事态趋与平稳。卫生监督人员在此次事件中,行动迅速,判断正确,采取措施果断,为及时正确救治患者提供了宝贵的时间。

事件发生后,在省卫生厅的领导下,厅卫生监督局立即指派金华市卫生监督所所长等三名卫生监督专家赶赴现场,协助永康市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开展有关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处理事件的具体意见。

本次事件系食用含毒鼠强的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并初步排除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误用毒鼠强的可能。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及时将该事件通报和移交了公安部门。

毒鼠强是剧毒类农药,国务院早在多年前已名令禁止生产经营。但我省的毒鼠强中毒事件仍偶有发生。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鼠药等农药的管理,理顺目前对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上的职能交叉,对农村销售农药应制定登记备案制,建立经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责任制度。

                                                                (浙江省卫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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