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卫生安全,有效防范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市卫生监督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3.15”前夕对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加强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院等单位公共用品的消毒管理。针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单位的消毒人员进行了不同公共场所和用品的消毒方法、措施和技术要求的培训。二是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配备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必须开启新风,按照客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新风量。要求各商场、超市、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定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三是加强流通领域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把化妆品的采购和准入关。
从1月4日至3月14日,对近百家公共场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流通领域过程中,在25家化妆品商场和3家美容美发院中均检查到了多种不同品牌的问题化妆品。其中一家个人用品商场竟查出有问题的化妆品达50多种。问题化妆品主要是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卫生部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化妆品宣传有除菌、抑菌、消炎等医疗功效,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卫生监督部门对这25家化妆品商场和3家美容美发院均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共立案28起,处罚总额为172744元人民币;没收无卫生部批准文号的进口化妆品和超期国产化妆品3起,没收化妆品案值为6500元,已经结案16起、罚款总额为95827元人民币。
大型商场、超市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也存在一定问题。配备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没有经常性的开启新风,没有按照客流量的变化及时调整新风量,没有定时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
本次检查,有3家游泳场所的游泳池水质量不合格,有8家公共场所单位的部分从业人员未持健康证上岗,有4家酒店二次供水末梢水质量不合格,有3家公共场所单位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药。市卫生局对上述问题单位均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共立案18起,处罚总额为26700元人民币,已经结案11起、罚款额为14300元人民币。
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紧密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日常监督执法、综合执法及专项整治等多种形式,密切关注和解决重点公共场所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保障全市人民的健康做出积极的贡献。
(大连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