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打非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2020-11-18 14:4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之初,山东省就着手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机制,主要有:

(一)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该省八个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有关情况,组织协调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有力保障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章立制。该省各部门针对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的规章制度。省卫生厅拟定了《山东省医政监督工作规范》(草案)、《医疗机构日常性卫生监督量化管理规定》(讨论稿)、《医疗机构准入(校验)现场审核规范》(讨论稿)等规范性文件,对全省的医疗机构审批、注册校验、增加诊疗科目、变更等许可事项严格实行现场量化审核,保证许可准入的严肃性、规范性和真实性,并出台了卫生许可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该省市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也在加紧进行,全省监督执法队伍初具规模。省卫生厅建立了监督员培训基地,每年对省、市监督机构的监督员按一定比例进行集中半军事化培训、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医院管理方面,聘请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的专家,向监督员传授如何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的实践经验。各市也针对监督员队伍现状开展集中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确保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同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形成了规范的专项整治制度。

(四)积极探索打击非法行医的新办法新模式。在对全省17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评估总结督导中,该省打击非法行医督察组了解到一些市(县、区)如曲阜市、宁阳县、日照市岚山区等以开展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对卫生室进行规范化建设,将乡村医生上收到乡镇卫生院,由乡卫生院进行统一药品采购、统一人员培训上岗、统一诊疗活动的日常管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村民在村卫生室就医,按规定予以报销。从根本上封杀了农村中非法行医者的生存空间,摸索出一条在农村中治理非法行医的治本之策。

通过该省各部门、各市的共同努力,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疗服务市场的总体秩序有了根本性的好转。省卫生厅今年收到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在对全省17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评估总结督导中,省督导组共检查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2家,存在不规范执业行为的11家,涉嫌违法的6家。医疗机构涉嫌违法的数量较2005年的督查时有明显降低。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打击非法行医方面办案的数量、质量显著提高,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增强。各市医疗服务市场的秩序明显改善。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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