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两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保障首都市民元旦和春节期间饮食等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让首都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节日,按照北京奥组委对北京奥运卫生保障的工作要求,根据北京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要求,结合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京卫监字[2006]2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06]114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京卫监字[2007]35号)的工作安排,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广大卫生监督人员放弃节日休息,开展了全方位的节日卫生专项保障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006年12月27日开始,为期两个月。重点检查食品卫生问题多、消费举报投诉多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C级、D级的餐饮单位。严格实行“六不能”:餐馆没有卫生许可证不能经营,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不能上岗,餐具没有经过消毒不能使用,餐具检验没有达到卫生标准不能使用,冷荤间没有达到“五专”要求不能制售冷荤,生肉没有经过检疫不能进餐饮单位。对违法者,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取缔。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2月13日,全市共对18199户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予以行政处罚821户,其中警告288户,罚款627户,罚款金额577700元,立案504件,吊销卫生许可证7户,取缔121户,销毁不合格食品186.75公斤。2月14日至2月17日,在餐饮业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市卫生局集中全市卫生监督力量,对“年夜饭”供餐单位再次进行了检查,共监督检查各类经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3155户次,其中有93家餐饮单位受到处罚,共罚款177280元。各区县制定了详细、周密的专项检查预案,对“年夜饭”餐饮接待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楚。针对年夜饭供应特点,对餐饮单位进行了卫生培训,印发了宣传材料。2月17日(除夕)9时至20时,全市共组成235个检查小组,出动卫生监督员千余人,重点监督检查提供年夜饭的餐馆、酒楼,对发现的卫生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时整改,对违法情节严重予以行政处罚。2月18日至2月24日,市卫生局组织区县卫生监督力量对庙会、游园会派驻卫生监督员,现场反复巡回卫生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巡回卫生监督检查。截止到24日上午,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81人次,车辆347车次,共检查11383户次,其中合格户数为11263,合格率高达98.9%,行政处罚30户,其中,警告12户,罚款28户,罚款金额590元,销毁食品202.5公斤,取缔无卫生许可证81户。

市、区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春节期间除每日安排卫生监督员对重点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外,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每天派出2-3个巡查组,对各区县节日卫生监督保障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春节期间各单位领导在岗带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来自百姓、各部门、各渠道涉及卫生监督的举报投诉,严格执行市卫生局制定的首问负责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投诉案件,及时回复举报人。北京市卫生局公共卫生举报投诉电话(12320)节日期间共接47起投诉举报,全部及时得到处理,并要求按照工作规范时限回复举报人。与此同时,全市每天有20个应急小分队在岗24小时备班,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做到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到目前为止,节日期间全市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生活饮用水事件。

根据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2007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方案》文件要求,2月21日,于鲁明副局长带队检查了朝阳区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状况。2月22日金大鹏局长、于鲁明副局长带队检查了崇文区龙潭公园庙会、御海龙吟阁酒楼和咸亨酒楼等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状况,并看望了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卫生监督人员。

为了进一步提高光大市民的卫生和法制知识,市卫生局在北京卫生监督网开辟了餐饮业专项整治专栏,介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报道整治进展。同时,通过搜狐网、千龙网、人民网和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以及北京电台等20家新闻媒体发布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信息20篇,曝光违法餐饮企业384家,在城市管理广播举办三期餐饮业卫生监管直播节目,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进行两次新闻报道。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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