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二○○六年度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6年,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了青岛市卫生监督投诉举报中心,建立了投诉举报接待受理和调查处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一年来,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始终把信访接待作为工作重点,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高度重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以投诉举报中心为服务窗口,加强对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电话等7000多起,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80起,高于2005年(398起),全部按照规定予以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对举报情况属实、经过调查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100家单位及个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共罚款18万多元,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经营业户12家、非法行医3家。

通过统计分析,发现2006年投诉举报有如下特点:一、食品卫生仍是重中之重。关于食品卫生的举报有273起,占56.88%,居各类投诉举报之首,季度分布为64、70、80和59起。其中针对餐饮业的最多,约占三分之二,集中表现在就餐时发现食物中有蚊蝇、昆虫、头发等异物或异味、餐具不消毒、怀疑加工过程中重复使用食用油等方面,消费双方发生纠纷。此外,部分不法经营者采取举办健康讲座、联谊会、推介会、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虚假宣传或暗示某种保健食品或食品对某种疾病有治愈效果等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的现象仍然较多,而且手段愈来愈狡猾,值得引起足够重视。二、针对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为124起,占25.83%,比2005年大幅度增多,列各类投诉举报的第二位,季度分布为62、36、17和9起。这与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力度加大有很大关系。2006年青岛市以整顿规范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为重点,针对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承包、承租科室,民营及个体医疗机构聘请假医生或冒牌专家从事诊疗活动、违法违规开展性病、医疗美容活动以及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连续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打击力度,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强了新闻宣传报道,将个别无证行医、“动刀”美容失败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增强了消费者对该行业的关注和健康消费维权意识,收到了显著效果。三、针对公共场所的投诉为33起,占6.88%,季度分布为12、12、8和1起。以美容美发和洗浴场所为主,主要问题是使用过期、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等,游泳馆所水质差等。四、针对消毒产品的投诉为12起,占2.5%,主要问题是宣传或暗示治疗作用、改善性功能等,以此误导消费者。五、针对学校的投诉举报为14起,占2.92%,主要是反映学校食堂不卫生等,已经结合“健康校园”活动取得明显改善。六、其他投诉举报24起。其中针对职业卫生的投诉表现为在进行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拒不提供职业危害接触史的证明,造成职业病鉴定机构不能出具职业病鉴定结果。经查,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详细的规定,缺乏采取强制性措施的依据。

通过分析,青岛市卫生监督所总结出几点工作经验: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等有关规定,提高岗位服务质量。及时调整规范接访用语和行为,对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调查处理,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年度没有发生行政效能投诉;二是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方法。加强对投诉举报情况的统计分析,以此作为信息来源进行动态监控,针对反映问题密疏的变化,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发展倾向,及时采取专项集中整治等应对措施,将可能发生的卫生事件遏制于萌芽状态;三是密切关注可疑线索,加强配合与联动。工作中注意抓细节,找准突破口,认真研究经营者提供的有关文书材料及产品包装,从中发现疑似伪造、改动痕迹等蛛丝马迹,主动函请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协查落实。通过此种方式,查实并依法处理了一起非法经营多年的假冒保健食品大案。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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