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医疗广告市场的清理整顿,在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下,所长专门为医政监督科增订了医疗广告信息量发布较大的《沈阳晚报》、《辽沈晚报》等6种报纸,先启动了对报纸类媒体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组织专人从1月13日起对上述6种报纸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
至1月19日,一周时间内共监测版面1030个,发现68家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185条(次),根据新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合格率达100%。监测同时,省所制作了《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记录单》。根据所监测到的违法医疗广告发布的频次及内容,筛选出违法问题严重的辽宁百盛医院、沈阳市仁爱医院、沈阳北陵医院、沈阳故宫医院、沈阳长江中医院、省友谊医院、沈阳市中环中医院、辽宁中医碧塘医院、金皇后整形美容医院和中韩美丽城美容整形医院10家医疗机构作为第一批查办单位,填写了《查处涉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交办案件登记表》,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交由沈阳市所调查处理,并建议将案件同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医疗广告监督监测陆续启动,同时积极探索高效的监管模式。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