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建立医疗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安徽省卫生监督所对全省医疗广告进行的监测结果表明,在调查的13个市58家媒体发布的433条医疗广告中,涉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425条次,违法违规率达到98.15%。其中没有取得《医疗广告证明》的有324条次,超范围审批或擅自篡改广告内容的83条次。在非法广告中,由民营医疗机构发布的占70%,公立医疗机构发布的占30%。这些违法违规广告大都通过自称“高科技”、保证治愈、利用专家或科研机构、采用讲座咨询等形式,宣传对不孕不育、性病、牛皮癣、肝病、医学美容、肿瘤等的虚假治疗信息,对患者、社会以及卫生行业的形象造成极大伤害,成为社会一大毒瘤。

  针对医疗广告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安徽省在贯彻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将建立医疗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确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出证、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监督管理的体制;二是对监管中发现的违规医疗机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及时将违法违规案件移送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对医疗机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予以查处。

安徽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在日前召开的全省贯彻实施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工作会议上强调,遏制非法医疗广告,首先要约束医疗机构;全省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要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坚决清除非法医疗广告这些害病人害社会的“狗皮膏药”。对医疗广告的监管,要引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要纳入各级卫生部门目标管理的内容;在监管中,对公立、民营医疗机构要一视同仁,其中对公立医院更要从严监管,不能再允许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出现骗人、害人广告的情况。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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