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以艾滋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传染病执法检查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艾滋病防治条例》,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以艾滋病预防控制为重点传染病执法检查通知》,近日,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组织省、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鹤岗市传染病执法监督专家,组成四个检查组代表省卫生监督所分别对齐齐哈尔市、黑河市、牡丹江市、双鸭山市、鸡西市、七台河市、伊春市、绥化市进行以艾滋病预防控制为重点传染病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机构的设置、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责任区域内艾滋病预防工作、控制医院感染有关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管理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艾滋病人诊治情况等方面情况,医疗机构中的口腔科、实验室、手术室、产科、供应室等也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从检查结果看,各级卫生监督所完成了对辖区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并开展了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及艾滋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成立了艾滋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了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设立相应科室负责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及监测工作,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并及时对医疗机构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制定了《实验室管理制度》、《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措施》及各种工作流程,并为艾滋病初筛实验室配备了负压生物安全柜,配备率达100%,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均已按规定开展了工作。

各医疗机构均设置了预防保健科和感染控制科,制定了消毒管理制度和疫情报告制度。开展了疫情网络直报并有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各医疗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均制定了《实验室管理制度》、《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措施》,规范了各种工作流程。各级医疗机构十分重视艾滋病的防控工作,在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又加强了对艾滋病疫情报告的管理。经检查各单位疫情电话报告系统能保证24小时正常运行,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畅通。专兼职疫情报告员接到疫情后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告,防止了疫情的漏报。

检查中看到,大多数医疗机构注射、输液、采血全部执行一人一针一管;检查、治疗等器械、用品一人一份,一用一灭菌或消毒;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其它医疗废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采购消毒产品时索取相应的证件,使用消毒产品时能认真按说明书操作、配制、使用;每天能坚持对空气、物体表面的消毒。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检验科(室)均按国家有关要求及技术规范开展实验室检验工作,并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实验室应急预案。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手术室、分娩室布局、流程不合理,没有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毒设施。个别县级医院的分娩室三区划分不合理,没有安装循环风紫外线消毒机。个别医院没有制定院内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各项制度内容不具体。检查中还发现多数单位的口腔科没有独立的清洗消毒间。少数单位医疗器械没有按规定进行消毒、灭菌。

本次活动共检查医疗机构48家,其中,三级医院8家、二级医院40家;疾病控制机构16家,市(地)级8家、县级8家。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并责成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查,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给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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