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村宣传《食品卫生法》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每年的11月1日至7日是全国《食品卫生法》宣传周。今年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保障农村食品卫生,维护农民健康权益”。围绕活动主题,全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组织人员深入农村,进村入户,举办了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11月5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历城区食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畜牧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关食品卫生专家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历城区仲宫镇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农民朋友发放《食品卫生法》宣传手册及食品卫生知识明白纸,并耐心解答群众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咨询。省、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同志视察了现场宣传咨询点,检查了仲宫镇农贸市场、济南趵突泉酿酒有限公司和历城一中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各级领导对历城区近年来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大农村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所取得的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大众日报、山东卫视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围绕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于近日开始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固定的饮食摊点、小加工作坊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卫生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业户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又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的脏、乱、差的豆腐皮作坊进行了查处。检查同时对业户进行现场指导和教育,督促业户依法经营,并通过各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

枣庄市卫生局于11月5日组织市中区卫生局及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市中区孟庄镇周村集贸市场开展了《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采取边宣传、边指导、边检查的方法,在周村集贸市场设立了《食品卫生法》宣传站。利用宣传牌,宣传单,向农民介绍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常识及营养知识;现场设立投诉点,受理投诉和举报。宣传活动中,执法人员还向农民介绍了如何鉴别变质、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预防食物中毒等知识。在宣传的同时,执法人员对集贸市场内的10家小餐馆、小副食店及肉及制品摊点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农村食品卫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薄弱环节,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求各区(市)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农村食品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加强卫生技术指导。

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宣传周期间,组织10余名食品卫生监督员走上街头,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展出食品卫生知识展板,展示伪劣食品,解答群众的问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悬挂宣传横幅,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配合街头宣传活动,市、区卫生监督机构上下联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固定的饮食摊点、小食品加工作坊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卫生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324个,从业人员查体433人,取缔无证经营户46家。宣传周期间,该所还组织召开社会卫生监督员座谈会,举办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B级单位授牌仪式。通过以上系列活动的开展,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参与、媒体支持、群众监督的互动氛围。

临沂市及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各食品企业纷纷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面向社会宣传《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知识。全市共发放宣传单9.3万份、科普读物6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140余幅、宣传板80块、张贴宣传标语350余幅,出动宣传车辆200余次、执法人员900余人次,督查食品企业200余家、查处过期变质食品1500余公斤。市卫生监督所与兰山区、河东区、罗庄区卫生监督机构联合出动5辆宣传车,在三区巡回宣传;莒南县通过发放食品卫生知识问答、科普读物,采取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费县、郯城、苍山三县利用宣传活动周有利时机,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餐饮摊点和小加工作坊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费县和沂水县分别在部分乡镇驻地设立了20个和10个咨询站点,咨询500余人,得到了群众的欢迎。

陵县卫生监督机构在宣传周期间,加强对农村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加工场所和经营摊点监督检查680余户次,行政处罚26户,其中警告并责令改正21户、停业整顿5户,查处并没收假冒伪劣食品400余千克。活动期间,陵县电视台对活动情况进行了报道。

乐陵市创新宣传形式,专门安排流动宣传车深入村镇农贸市场、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及市区繁华区域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讲解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知识。设农贸市场宣传点20余处,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近400人次。同时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城乡结合部的农贸市场、固定的饮食摊点、小加工作坊进行了一次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活动,对违法生产经营业户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20余家。乐陵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对《食品卫生法》宣传活动与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武城县卫生监督机构于10月28日举办了一期以贯彻《食品卫生法》为主题的培训班,来自全县的5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食品卫生法》、《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及食品卫生知识讲座等。授课结束后,经考试合格后发放食品卫生管理员证书,成为该县第一批食品卫生管理员。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