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根据《山东省卫生监督执法5号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我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制定方案。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青岛市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区市卫生监督所及有关单位,组织全市按照统一部署、摸底调查、自查督查、市区联动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并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召开全市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共38人参加。会上强调了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要求,布署了2006年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任务,并对全市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专题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重点学习了预防性卫生监督有关法规、《职业病防治法》前期预防要求及建筑工地卫生监督要求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监督等内容,聘请专家针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实例及星级宾馆卫生学预评价实例进行专题讲座,并实地参观了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啤酒厂的设计卫生审核和预评价审核工作。会议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受到会人员的高度评价,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加强指导,强化服务。根据“方案”精神,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施工监督过程中,做到监督指导,服务并举,发送工作指南120份,并在网上公示有关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及要求,使建设单位了解法律法规要求,自觉按法律要求办理相关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审批及预评价手续。

四、加强宣传,协调协作。抓住市规划局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申请人进行专门培训上岗的机会宣传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协调规划局有关部门,将缩编的预监工作的具体管理程序、管理依据及管理范围等内容编进培训材料中,使广大的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对预监工作的要求更加清楚,自觉按预监要求办理工程审批手续,为新形势下的预监工作开辟了新的局面。

五、专项整治,依法监管。主要对《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立项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包括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了摸底检查,重点检查了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情况。自2002年5月1日以来,全市共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87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48个,有效地开展了“三同时”工作。

总的来说,通过此次行动,加强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审核工作,从源头控制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为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供稿)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