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全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析活动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提高甘肃省卫生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在省卫生厅的安排下,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06年8月21-28日对全省2005年以来的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样评析。

省卫生厅和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此次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析工作,专门成立了案卷评析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法制与监督处及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负责案卷评析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从省卫生监督所、兰州市、定西市、白银市、天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抽选十名专家,共同组成案卷评析小组。

案卷以市、州为单位进行报送,其中:市、州卫生监督所报送简易程序处罚案卷10份、一般程序处罚案卷5份,县、区卫生监督所报送简易程序处罚案卷5份、一般程序处罚案卷2份。

评析依据参照《甘肃省卫生监督稽查评价办法》及在此基础上制定的《甘肃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析标准》。评析过程中,根据专业和案卷数量进行分组,其中食品卫生2个组,医疗市场1个组,公共场所、消毒化妆品、职业放射1个组。各小组严格按照评析标准,每一份案卷用一份评析表进行对照打分并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每一份案卷的扣分处要按照评析标准进行说明,对实体内容、程序违法的情况要说明判定违法的依据,最后统计出每个案卷的总分值。对零分卷特别注明具体问题,并具体分析原因。每个评析小组在评析结束后,对本组的情况进行汇总,作出书面评析小结。案卷评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组评析结果,撰写案卷评析总结报告。最后,以市、州为单位公布结果,对优秀案卷根据得分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对典型案卷进行整理分析,为今后卫生监督员培训提供参考依据。

                                                              (甘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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