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次开展医疗机构现场校验工作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6月底,省卫生厅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并提出校验工作既要进行资料审查又要进行执业情况现场审查的新要求,同时将在省卫生厅登记注册医疗机构校验工作委托给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负责具体实施。

为搞好省卫生厅登记注册医疗2006年度校验工作,特别是做好首次现场校验工作,省总队多次专题研究并征得省卫生厅医政处同意,明确了校验工作基本原则,即:统一内容,严格标准,分步实施,逗硬核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其执业行为,促进依法行医。为此,省总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统一检查表格,增强操作规范性。省总队制定并推行了《医疗保健机构检查表》、《处方检查记录表》、《病历检查记录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检查表》等检查表格,在现场检查工作中,不分机构类别、大小和性质,坚持统一尺度、统一内容开展检查,确保了现场校验工作规范进行。

二是严格标准不降低,逗硬核查。为克服以往校验工作以资料审查为主的不足,在2006年度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中,省总队监督员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每到一家机构,卫生监督员都要将该机构进行“地毯式”全方位的检查,从科室设置、人力资源结构比例、设备、设施配置、床位数开放、机构执业地址、业务用房面积、注册资金、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感染管理、依法执业等方面将机构校验申请提交资料与该机构实际情况逐一对照核查,并严格按照等级医院基本标准逗硬核查。只有当人员与床位数比、床位数与面积比、临床科室设置等达到卫生部规定的相应等级医院规定标准,才能认定校验合格。

三是分批组织,确保校验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校验工作所需法定时间及厅注册机构地理分布情况,省总队对厅注册医疗机构进行了合理划分,将厅注册55家机构分四批次开展校验,做到分批交件、分批受理、分步组织实施,使校验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条不紊地进行。

截至目前,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先后对2批次27家厅注册医疗机构开展了现场校验工作。有关医疗机构对现场校验工作反映良好,纷纷表示:省总队现场审查校验不走过场,工作作风硬,业务熟悉,发现了以往多次检查未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有些问题存在多年却一直未被发现,通过现场校验指出来对医院触动特别大,是继省卫生厅2005年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以来对医院各方面工作的再次有力促进,有利于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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