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监5号行动”剑指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卫生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国庆“黄金周”和中秋佳节将至,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安徽省卫生监督部门在总结“卫监1号行动”至“卫监4号行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业食用油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6]80号)要求,决定自9月11日起至中秋节前,开展全省上下联动国庆中秋食品卫生执法检查(卫监5号行动)。

安徽“卫监5号行动”将重点检查餐饮业和建筑工地食堂和风景区、旅游景点食品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食用油的购入、使用和废弃食用油处理的情况及中秋月饼等重点食品卫生情况。

安徽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法。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餐饮业食用油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发电[2006]80号)要求,做好对餐饮业和建筑工地食堂食用油的购入、使用和废弃食用油处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宣传食品卫生法律知识和食品卫生知识,强化餐饮业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知识,督促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对食用油等食品原料采购环节的索证管理;增强公众的食品卫生意识和食品辨别能力,提示公众不购买、不食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检查情况,公开曝光食品卫生违法案件。在检查中,对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无卫生许可证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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