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乙脑防控工作督查和救治指导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派员分别对成都、泸州、宜宾三地的乙脑防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前往各地的市、县级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督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看、听、问、查等方式,重点督查了三地乙脑防控的组织落实、宣传培训、疫情监测、传染病上报、医疗救治和督查落实等工作。看:即看医院病历、门诊登记、发热门诊、传染病隔离病房设置等;听:即听取当地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介绍;查:即核查医院及科室疫情报告登记与疾控机构资料是否一致等。随行的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两名教授对16名患儿医疗救治进行了现场指导。
督查中发现个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不够规范,乡镇卫生院还存在传染病组织机构不健全,门诊日志记录不完整,传染病网报系统运转不良等问题。督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向当地卫生局通报了检查情况。通过此次督查,对四川的乙脑防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川省卫生执法监督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