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从源头规范医疗机构执业活动

2020-11-18 14:4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青岛市卫生局在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力度的同时,针对中小医疗机构存在问题较多的现状,将打击防范非法行医的关口前移,从规范审批入手,于4-6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中小医疗机构审批专项稽查,统一许可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从源头上防范了非法行医行为的产生,取得了显著效果。

精心组织,全面自查找问题。青岛市卫生局按照今年的卫生执法责任目标要求,下发了《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对全市中小医疗机构审批情况专项稽查方案》,各区市从许可标准、审批程序、执业人员资质、诊疗科目设置、档案材料管理等重点环节入手,对所辖医疗机构的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2个月来,各区市共核查中小医疗机构5366家,摸清了中小医疗机构审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了整改;同时,对核查中发现的220家超诊疗科目执业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33480元,并依法取缔了61个无证行医的单位和个人。

随机抽查,逐一督促抓落实。为督促各区市抓好自查和整改工作,青岛市卫生局组织执法稽查人员,采取不打招呼、完全随机的方式,共对全市120个中小医疗机构的审批情况进行了稽查,其中门诊部15家,诊所70家(包括口腔诊所14家),卫生室、卫生站33家,一级医院2家。在稽查过程中,首先对抽查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再逐一查阅许可的全部档案材料,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稽查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各区市,同步改进工作。

规范审批,源头治理见成效。通过自查和稽查,各区市对中小医疗机构审批中“未按执业人员的资质核准诊疗科目”、“医疗用房布局不合理”、“审批程序不规范”、“许可材料不全”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建立健全了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等工作程序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了审批行为,并对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清理,取得了初步成效,进入7月底以来,群众对医疗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明显减少。目前,青岛市卫生局正在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机构许可标准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申报材料受理审查、现场审核、逐级审批和登记注册等各关键环节的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计划将医疗机构许可工作纳入对各区市卫生局的重点业务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许可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防止非法行医行为的发生。

                                                                                       (青岛市卫生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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