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夏季的卫生防病工作,北京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6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对全市游泳池、美容美发、桑那洗浴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目前已经有16个区、县(通州、平谷未完成)完成第一阶段的监督检查任务。
16个区县共有游泳池、美容美发、桑拿洗浴总户数16031户,其中游泳池464户,美容美发14205户,桑拿洗浴1362户。第一阶段监督检查的情况如下:
游泳池检查:全市对350户游泳池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合格327户,合格率为93.43%,总体情况比去年同期(合格率为87.39%)有较大提高。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游泳池水及浸脚消毒池水中,作为水质消毒的游离性余氯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另外,此次专项检查与夏季游泳池水质的监督抽检工作相结合开展,从部分区县上报的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来看,共抽检游泳池水样品747件,合格526件,总体合格率为70.4%,具体检测指标的合格率分别为:细菌总数92.5%、大肠菌群96.0%、浊度99.6%、余氯87.9%、尿素81.0%,问题较突出的卫生指标为尿素和余氯。
美容美发检查:全市对2234户美容美发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合格2076户,合格率为92.93%。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便擅自营业;2、无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或擅自改作他用,消毒设施不健全;3、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就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工作;4、无头癣患者专用的理发工具。
桑那洗浴检查:对424户美容美发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合格394户,合格率为92.9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浴池水中有异物;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便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工作;3、公共用品用具未做到一客一换;4、卫生许可证过期。
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卫生问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监督员均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全市共处罚159户,其中警告55户,罚款70户,罚款金额为21110元,取缔2户,另有65户被责令改正。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