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安徽省卫生厅在合肥召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座谈会。省卫生厅李劲风副厅长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参加安徽省全省卫生行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培训班的市、县、区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及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对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定位、农村卫生监督工作、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管理模式、区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设置、卫生行政机关处科室与卫生监督执法机关的关系、卫生执法人员的身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名称、卫生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等进行了充分的座谈。与会者积极踊跃献言献策,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李劲风副厅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并强调指出:1、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卫生执法工作必将成为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能。卫生执法工作具有两重性,一方面通过本行业的依法监管,规范卫生行业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对公共卫生的依法监管,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产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应这个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依法监管卫生的职责,逐步实现从“办卫生”向依法监管的转变。2、各地要抓住贯彻《公务员法》的机遇,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的改革,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纳入行政执法单位,比照公务员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好机构设置、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3、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区应独立组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设区的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非农村区可设立分支机构,划清市、区监管职能,实行市、区一体化管理。4、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监督工作,首先要把乡镇卫生院的防保人员充分利用起来,让其承担公共卫生监管职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仍由县负责职责。明年,安徽省将分别在江南、江淮、淮北地区选择若干个县开展农村卫生监督工作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卫生监管体制。5、要整合卫生监督资源,科学合理设置科室,大力推行综合执法。特别是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在人员少,范围广、任务重的情况下,要探索如何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卫生监督所内部可设置综合科,承担行政许可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设置日常监管科,承担日常监管职责;设置稽查科,承担领导批示、社会举报等案件和线索的查处工作,努力形成业主自律、经常性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卫生监督工作模式,不断开拓卫生执法新局面。6、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强化卫生执法人员的基本法律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加大执法技巧、执法技术、执法方法等卫生执法经验的积累,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7、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出一套既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狠抓工作制度的落实,使卫生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
(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供稿)